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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

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表示,境外会计组织拟设代表机构业务活动领域为国际会计、社会审计理论研究、交流与合作,活动地域仅限于一个省份的,向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活动地域涉及多个省份的,向财政部提出申请。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需要在中国境内开展临时活动的,应当依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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