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副部长李忠在今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从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突出两方面政策,一是设立5年缓冲期,主要考虑是,部分缴费年限15年左右的职工已经临近退休,设立5年缓冲期,可以减轻对他们的影响。二是采取渐进的方式,对于2030年后退休的职工,最低缴费年限不是一下子就提高到20年,而是小步调整,每年提高6个月。这样便于尚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职工,提前作好参保安排。(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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