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再次预拨3.1亿元,支持5省区市做好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预拨3.1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重点支持浙江、江苏、安徽、广西、海南等省(区、市)做好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等工作,主要用于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防止次生灾害发生,最大程度减轻灾害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