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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监局:对北京诚品快拍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钱盈、饶静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北京诚品快拍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钱盈、饶静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截至2024年8月31日,该公司未披露2024年中期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钱盈、董事会秘书饶静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钱盈、饶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北京证监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