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通气会,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魏陆介绍“乐·上海”服务消费券发放总体安排有关情况。本轮服务消费券采用“乐·上海”系列名称,四类消费券名称分别为“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乐游上海”住宿消费券、“乐影上海”电影消费券、“乐动上海”体育消费券。本轮服务消费券投入市级财政资金5亿元,按照各领域消费占比和市民需求情况,消费券资金分配为:餐饮3.6亿元、住宿9000万元、电影3000万元、体育2000万元。
餐饮、住宿消费券按照消费金额从低到高分为四档,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核销情况进行优化调整。餐饮消费券券面规则为满300-50、满500-100、满800-200、满1000-300四类。住宿消费券券面规则为满300-50、满600-130、满900-220、满1200-300。电影消费券每张电影票可抵用20元或30元的消费券。体育消费券通用消费券面额从满10-5到满200-80分为6档,另发放游泳、羽毛球、冰雪运动等专项券。(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