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将抓紧出台配套政策,科学界定商保年金内涵和外延 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已于9月1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 《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对此,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司司长罗艳君在发布会上解释道,商业保险年金是对保险公司开发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产品的统称,目的是通过简单通俗的名称,增进人民群众对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其功能作用的了解,着力打造群众信赖的行业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