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河南省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鼓励、支持、引导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其中提到,符合条件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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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河南省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鼓励、支持、引导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其中提到,符合条件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
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开展低空旅游、飞行体验、航空运动等消费类活动,开发观光游、体验游等低空旅游产品,每年发行不低于1000万元低空消费券。
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夜间经济,在不同区域规划开放夜市、周末摊区,积极发展“夜购”“夜食”“夜娱”“夜读”“夜游”等多元化消费业态,培育打造特色鲜明的夜经济品牌,省财政对认定为省级夜经济集聚区所在县(市、区)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励,对经复核评定为合格等级的给予其所在县(市、区)100万元—200万元奖励。(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