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9月3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10月1日起施行。在支持团购新建商品住房方面,株洲市鼓励房企根据不同人群开展各类购房优惠活动。支持房地产企业在产业园区、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等单位开展集体团购商品住房活动。对满足团购条件购房的,一次性购买10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团购网签价格下浮幅度控制在申报价格的20%以内。对一次性团购100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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