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市出台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及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方案 购房人在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邯郸市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冀南新区行政区划范围内购买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尚未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享受购房补贴。补贴发放对象和标准为: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成交价1%的购房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