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快讯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其中提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大额贷款,鼓励采取银团贷款方式:(一)大型集团客户、大型项目融资和大额流动资金融资;(二)单一客户或一组关联客户的风险暴露超过贷款行一级资本净额2.5%的大额风险暴露;(三)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超过贷款行资本净额15%的;(四)借款人以竞争性谈判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项目融资的。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其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少于银团融资总金额的15%,分销给其他银团成员的份额原则上不得低于30%。

银团中增设副牵头行、联合牵头行时,每家牵头行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少于银团融资金额的10%,每家银行的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高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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