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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盈森:控股股东与债权人浙商银行达成执行和解

美盈森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控人王海鹏的通知,获悉其与浙商银行就金融业务合同纠纷案达成和解,并于10月12日收到浙商银行盖章生效的《执行和解协议》。根据和解条款,王海鹏同意以7.35亿元作为其所欠债务本金,按约定向浙商银行还款。王海鹏保证其离婚案件不影响该执行和解协议的正常履行,不对浙商银行实现债权、担保权等权利造成任何不利影响。美盈森称,此次和解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