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香港将再推“还息不还本”措施,容许“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的借款企业(包括就现有在八成、九成和百分百特别担保产品下已批出的贷款,以及在八成和九成信贷担保产品下新造贷款)申请最多12个月“还息不还本”,并将八成和九成信贷担保产品的最长贷款担保期分别延长至十年和八年,同时向两种担保产品下新造贷款提供“部分本金还款”选项。金管局亦正积极考虑就银行资本要求提供弹性,促进银行为中小企提供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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