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证监局针对当前股市环境,提示了一系列关于股市禁止性行为,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发文内容,以下行为明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投资者违规利用财政资金、银行信贷资金买卖证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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