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河北住建”,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到,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供求状况、人口规模和结构变化等情况,科学编制和实施年度住房发展计划、“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落实好国家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的相关政策,运用专项债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增强土地供给调控能力。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至36个月的,盘活多少、供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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