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与香港联交所发布联合声明,宣布将优化新上市申请审批流程时间表,以进一步提升香港作为区内领先的国际新股集资市场的吸引力。已于A股上市的公司在香港提交新上市申请时,若符合以下条件: (1) 预计市值至少达100亿港元;及 (2) 在具有法律意见支持的基础上,确认该公司在递交新上市申请前的两个完整财政年度已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与A股上市相关的法律及法规,则其新上市申请可按照以下快速审批时间表进行审批(合资格A股公司快速审批时间表)。在合资格A股公司快速审批时间表下,若合资格A股上市公司提交完全符合规定的申请,证监会及联交所分别只会发出一轮监管意见。在此情况下,两家监管机构各自的监管评估将在不多于30个营业日内完成(而非上述适用于「完全符合规定的申请」的不多于40个营业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