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日前进一步优化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政策,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80万元和60万元,享受各类贷款上浮政策最高额度不超过120万元。与此同时,公告提出,支持改善型住房消费,经认定职工家庭新购住房系首套房的,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相关贷款已经结清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