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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案在福州中院胜诉,投资者获赔60余万元

全国首例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案在福州中院胜诉,投资者获赔60余万元。王某某因操纵多个证券账户连续买卖股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操纵市场行为,并被施以行政处罚。8名投资者因此提起诉讼,法院认定王某某应承担赔偿责任。该案被评为典型案例,展示了司法实践中对操纵证券交易的具体应用,对未来类似案件具有指导意义。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需提高风险意识,积极维权。(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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