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公告,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3月3日、3月4日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公司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现已初步查明,东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此外,公司不符合重整条件,因被立案调查且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公司还无法按期归还6.29亿元的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