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在12个地区启动商业车险改革第二批试点】保监会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在天津等12个地区启动商业车险改革第二批试点工作。通知指出,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及时拟定、报批新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并做好新老产品切换工作。201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新疆等十二个保监局所辖地区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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