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关总署会同中央网信办、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20个部门(单位),联合部署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为期5个月,政策举措涵盖货物贸易、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等领域,包括5方面任务29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供给。优化出口锂电池检验监管模式,探索“药食同源”进口食品便利通关措施,扩大油品储罐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功能叠加试点,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检测业务,扩大进口机动车“两证合一”试点应用,优化国际邮轮药械供船服务,优化药品进口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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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二是进一步促进物流畅通。深化沿海内陆沿边地区多式联运进出境协同,进一步支持跨境班列集结中心建设发展,打造畅通安全的国际公路直达运输通道,支持“空中丝绸之路”发展,优化空运货站作业模式,推进航空口岸“空侧直通”监管,深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
三是进一步优化监管模式。扩大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模式适用范围,支持带电货物航空运输,推动绿色贸易创新发展,探索开展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的跨境互认,促进跨境电商便利化。
四是进一步推进互联互通。建设全球“智慧海关”在线合作平台和金砖国家海关示范中心,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互联互通,积极推进内地与港澳“一单两报”合作,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种质资源出境管理跨部门业务联网合作。
五是进一步促进降本增效。加强“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联合激励,进一步优化港口物流服务,支持内地供港澳蔬菜等农产品跨境运输便捷享惠,适时推出更加便利的商务人员来华政策,协同推动降低跨境物流全流程综合成本。
据介绍,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将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沈阳、大连、上海、南京、无锡、盐城、杭州、宁波、合肥、厦门、济南、青岛、郑州、广州、深圳、东莞、海口、重庆、成都、贵阳、乌鲁木齐等25个城市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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