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就相关主体冒用其名义设立公司一事发布表声明。声明显示,近日传得沸沸扬扬的国家大基金二期在厦门成立产投新公司,系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新兰产投)冒用其名义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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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就相关主体冒用其名义设立公司一事发布表声明。声明显示,近日传得沸沸扬扬的国家大基金二期在厦门成立产投新公司,系厦门元新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新兰产投)冒用其名义设立公司。
大基金二期表示从未授权或追认相关投资行为,该公司系通过虚假材料假冒设立,双方无任何隶属、股权或业务关系,其行为与大基金二期无关,公司将不承担责任。(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