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步发布实施细则。《通知》自2025年6月23日施行。放宽部分贷款条件。(一)取消申请贷款应当“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规定,调整为“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二)取消“职工及其配偶均无2次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规定。(三)取消“职工离婚后2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婚内房产还在原夫妻双方或一方名下的,不论是否分配给借款申请人,均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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