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交易对手尽职调查不到位、未持续关注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3号,以下简称《私募资管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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