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证监会、人民银行等22个部门发布《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委、证监会、人民银行等22个部门发布《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