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监管细则正式公开征求意见】银监会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
【P2P监管细则正式公开征求意见】银监会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对打着网贷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实施市场退出。([全文](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le/cazjgg/201512/201512004798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