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快讯

上海、江苏、浙江印发《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改革授权事项清单》

其中提出,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除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及特殊功能需求的项目外,支持示范区结合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要,允许地块依法依规在工业、仓储、研发等用途间混合布局和合理转换,提高土地利用效能。

加大对示范区重点领域的投资力度。省(市)国资国企在示范区实施的重大战略项目可单列管理,对投资企业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可部分或全部剔除当期亏损或降低短期回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

支持示范区试点开展企业自主技能评价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鼓励示范区内社会化评价机构面向示范区提供更高质量的技能评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