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当事人金永荣知晓其荐股行为具有影响力,在其雪球“金浤”账号公开发文评价、推荐“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并控制账户组在荐股后的当日或次日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按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计算,交易金额合计630,594,337.30元,违法所得合计41,623,864.21元。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