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对杭州跨境电商部分货物试行增值税免税】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对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企业出口未取得合法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条件的,在2016年12月31日前试行增值... 【**两部门对杭州跨境电商部分货物试行增值税免税**】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对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企业出口未取得合法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条件的,在2016年12月31日前试行增值税免税政策。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