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提出,本规定所称的高层次留学人员除符合留学人员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为某一领域的开拓人、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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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提出,本规定所称的高层次留学人员除符合留学人员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为某一领域的开拓人、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
(二)学术造诣高深,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在国际著名的学术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有国际影响的学术奖励,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
(三)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四)在国(境)外政府机构、政府间国际组织、著名非政府机构中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的专家、学者;
(五)在世界知名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经营管理专家,或在著名跨国公司、金融机构担任高级技术职务,在知名律师(会计、咨询)事务所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六)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具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七)拥有重大技术发明、拥有良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八)国家有关部门或市人才工作局认定的高层次留学人员;
(九)其他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特殊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