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发文称,近期,两则案例冲上热搜:平时节俭的70岁老人,把家里330余万元积蓄全打赏给了网络主播,最后连15块钱电费都交不起;20岁女子一年多打赏主播挥霍近1700万元,致父亲企业濒临破产。
金额之大,令人震惊。这哪是“打赏”?简直是“打劫”!事虽个案,但类似的问题大家不得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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