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国务院发布《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
利用3年时间,力争单一煤炭企业生产规模全部达到300万吨/年以上。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煤炭企业并购重组。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继续限制劣质煤进口。加快煤层气产业发展。(全文)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