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国务院发布《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
【国务院: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国务院发布《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
利用3年时间,力争单一煤炭企业生产规模全部达到300万吨/年以上。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煤炭企业并购重组。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