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药监局获悉,《脑机接口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脑机接口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已发布,两项指导原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据了解,新发布的《脑机接口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明确脑机接口医疗器械是指:通过侵入或非侵入的方式,测量中枢神经系统产生的神经信号并实时解码,实现患者与外部辅助或诊疗设备的实时双向交互或闭环反馈,达到改善、修复或替代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等临床效果的有源医疗器械。
国家药监局明确:脑机接口产品预期用于改善、修复或替代患者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等医疗目的,则作为医疗器械管理;若脑机接口产品若用于非医疗目的的功能增强类、娱乐交互类、日常辅助类等均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此外,《脑机接口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明确脑机接口医疗器械的核心词,例如“康复训练系统”“功能代偿系统”“神经刺激系统”等;从使用形式、技术特点和功能类型等方面选取特征词。(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