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3日)联合发布公告,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政策调整后,纳税人已取得以及新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均需按规定缴纳车船税。也就是说,此次政策调整不区分存量和增量,纳税人拥有的上述类型车辆,均不再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
需要说明的是,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因为没有排气量,不属于车船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不受此次政策调整的影响,仍不征收车船税。(央视新闻)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