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自媒体不需获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今日起施行,广电总局昨日公开回应部分热点问题称,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所谓“自媒体”的个人或者机构,按照现行标准,属于信息内容的创作者或生产者,而纳入许可管理的,主要是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广电总局还强调,网络出版服务同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一样,属于国家明确禁止外商投资从事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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