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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出台楼市十条 申报价格半年涨幅不宜超6%】苏州市政府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包括增加市场供应、控制房价增长、加强市场监管三大部分共十条。其中提到,在对外销售时,同...

【苏州出台楼市十条 申报价格半年涨幅不宜超6%】苏州市政府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包括增加市场供应、控制房价增长、加强市场监管三大部分共十条。其中提到,在对外销售时,同批次房源应当一次全部公示销售价格,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宜调高,6个月内调高幅度不宜超过6%,12个月内不宜超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