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2宗内幕交易案,1宗操纵股票价格案,1宗信息披露违法及在限制期限买卖案。涉及蓝色光标、东阳光科等上市公司。 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2宗内幕交易案,1宗操纵股票价格案,1宗信息披露违法及在限制期限买卖案。涉及蓝色光标、东阳光科等上市公司。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