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推进省属国企混合所有制 探索优先股制度】**《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公布。《意见》提出,鼓励民间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设立股权基金等多种形式参与省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探索完善优先股制度,国有资本参股非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引入非国有资本时,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省属国有企业新设立公司或新投资建设项目,除国家和省政府规定必须保持国有独资外,鼓励引入非国有资本;鼓励国有资本参股非公有制企业;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优先支持高新技术、转制科研院所等类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以现金、技术、知识产权等多种方式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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