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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风险监管新政:关注资金池 配资杠杆不超2:1】3月18日,银监会已向各银监局下发《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意见值得关注的有四点:对信托资金池业务穿透管理,重点监测可能出现用资金池...

【信托风险监管新政:关注资金池 配资杠杆不超2:1】3月18日,银监会已向各银监局下发《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意见值得关注的有四点:对信托资金池业务穿透管理,重点监测可能出现用资金池项目接盘风险产品的情况;结构化配资杠杆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最高不超过2:1,相比目前行业内能达到的3:1有明显压缩;对信托公司的拨备计提方式提出改变,除了要求信托公司根据资产质量足额计提拨备,还要求对于表外业务以及向表内风险传递的信托业务计提预计负债;要求把接盘固有资产纳入不良资产监测,接盘信托项目纳入全要素报表。(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