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选择21家企业开展2016年度外债规模管理改革试点】试点企业在年度外债规模内,可自主选择发行窗口,分期分批发行,不再进行事前登记。**鼓励试点企业境内母公司直接发行外债,适当控制海外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发行外债,鼓励外债资金回流结汇。**要求试点企业适当运用货币互换、利率互换、远期外汇买卖、期权、掉期等金融衍生产品,审慎选择融资工具,合理持有外汇头寸。([全文](http://www.sdpc.gov.cn/gzdt/201606/t20160607_806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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