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注:所谓中央对手清算,是指在金融市场交易过程中,以原始市场参与人的法定对手方身份介入交易结算,充当买方的卖方和卖方的买方,以期在任何情况下保证合约正常履约。担任中央对手清算职能的机构通常被称为中央对手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鉴于中央对手清算制度在场外产品系统性风险防范中的关键作用,国际社会就场外衍生品市场的改革达成共识,G20国家明确承诺最迟在2012年底之前实现中央对手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