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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文加强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监管】保监会在通知中提到,管理人开展产品业务,禁止出现以下情形:发行具有“资金池”性质的产品;向非机构投资者发行分级产品;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分级产品,权益类、混...

【保监会发文加强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监管】保监会在通知中提到,管理人开展产品业务,禁止出现以下情形:发行具有“资金池”性质的产品;向非机构投资者发行分级产品;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分级产品,权益类、混合类分级产品杠杆倍数超过1倍,其他类型分级产品杠杆倍数超过3倍等。([全文](http://www.circ.gov.cn/web/site0/tab5168/info40335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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