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规定,自2016年8月15日起,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外与其客户开展远期卖汇业务产生的头寸,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后,按月对其上一月平盘额交纳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率为20%,准备金利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