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快讯

【监管层要求披露明星入股作价依据】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2016年修订)。指引规定:涉及收购演职人员及其关联方公司股权的,应披露演职...

【监管层要求披露明星入股作价依据】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2016年修订)。指引规定:涉及收购演职人员及其关联方公司股权的,应披露演职人员及其关联方出资作价的依据、与其他投资者作价是否存在差异等。([全文](http://www.szse.cn/main/images/2016/07/14/20160714152747163.pdf))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