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注:此前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豫甲实名举报微信支付,并向中国央行总行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提交了书面举报。举报书称,微信未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也没有落实客户实名认证,未落实支付账户分级、限额管理等问题。此举虽然便于客户使用,但有违《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43号)规定,有违央行保护客户资金安全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