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行政法规调整】将允许自贸区内外商独资钢铁生产企业;将允许自贸区内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境游业务;将允许自贸区内外商从事粮食收购和棉花批发;将允许自贸区内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摩托车生产。([原文](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7/19/content_50925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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