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上市公司不得通过“反收购”条款限制股东合法权利】近期部分上市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来布防“野蛮人”,防范“恶意收购”,对于这一现象,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已经关注到相关问题,交易所发出监管问询,证监局约谈有关人员,要求公司通过信息披露充分解释条款设置的合法性、必要性。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章程设置控制权条款的约定,需要遵循法规规定,不得通过反收购条款限制股东合法权利。证监会若发现违法违规都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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