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营销业务》,要求互联网业务上市公司按规定披露平台流量、用户数量、交易金额等相关信息。(全文)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营销业务》,要求互联网业务上市公司按规定披露平台流量、用户数量、交易金额等相关信息。([全文](http://www.szse.cn/main/disclosure/bsgg_front/39761430.shtml))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