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对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延长纳税期限。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纳税期限,由现行政策规定的6个月延长至12个月。
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
新三板挂牌公司按照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递延纳税政策执行。
对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施选择性税收优惠政策 。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 财政部公告全文见链接;答记者问全文见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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