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 调整非户籍居民购房政策,非本市户籍购买第二套住房,必须提供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保证明。
- 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对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贷款利率从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为按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执行时间按苏州市文件。)
- 昆山市文件全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