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 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8月新政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以购买2套住房,但要提供1年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
- 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等。(8月新政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20%;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停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 苏州最新政策公告全文链接。